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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01月06日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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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交房时遭业主质疑
       甘女士是永康人,她和丈夫想在千岛湖附近买套房子。去年下半年她经朋友介绍,到位于淳安大指半岛南端的“淳安千岛丽湖馨居”去看了看,发现这里的房子临近千岛湖,环境条件十分理想,而且该房产销售部的人介绍了很多关于丽湖馨居的优点,于是她决定在这里买一套排屋,丈夫也认为这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       然而,事情并不像甘女士想象中的那么好。合同上规定在今年6月底交房,在这之前甘女士曾和丈夫一同去丽湖馨居看过,他们发现一些配套设施并没有完全安置好,包括小区公共绿化、小区公共道路、安全防卫系统等设置都没有完善。据甘女士介绍,她家的大铁门都还没有装上去,配套的门铃系统也没有跟上;另外车库的大门也没有装好;院子里原本应该种有树木,但现在却只看到草皮而已。
        杭铁头了解到,甘女士曾就这些问题向“淳安千岛丽湖馨居”的开发公司建德广宇房地产有限公司交涉过,她表示这些设施应该在交房时就全部装好的,为什么公司不履行合同上的承诺?此外,购房合同上原本规定物业费是每平米2毛多,但现在交房通知单上却说要1元多。甘女士告诉杭铁头,开发商在没有拿到土地产权证的情况下,并不具备办理业主各个分证的能力,公司在这个前提下向业主收取产权登记费用是不对的,她说现在公司还让大家交契税,这很不合理,如果日后公司走掉了,那业主们的利益谁来负责?广大业主反映,这样没有任何安防系统的房子怎能住人,大家的人身安全究竟由谁来负责,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上约定好的条款,比如物业管理费用、物业管理基金、产权登记约定等,那这张合同还有什么用?
        甘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还提到,当业主们要求开发公司出具验收单时,公司给出的是一份仅有本公司敲章验收的验收单据,并没有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批验收凭证,这让广大业主十分担心自己买的房子是否能保障人身安全。
       杭铁头在事后联系过杭州市工商局淳安分局,“12315”办公室的凡女士表示,已有很多丽湖馨居的业主来反映过这一问题,目前工商局领导对此事十分重视。消协负责人方先生说,目前已经就部分问题责令该公司进行整改。杭铁头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。
责任编辑: 吴皓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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